双台子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清理并确认,区本级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或机构共31家,现公告如下:
1、双台子区教育局 18、双台子区司法局
2、双台子区安监局 19、双台子区档案局
3、双台子区民政局 20、双台子区出租车管理所
4、双台子区水利局 21、双台子区运输车辆管理所
5、双台子区卫计局 22、双台子区农机总站
6、双台子区环保局 23、双台子区环卫处
7、双台子区农经局 24、双台子区建设街道办事处
8、双台子区文体局 25、双台子区铁东街道办事处
9、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6、双台子区红旗街道办事处
10、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 27、双台子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11、双台子区住建局 28、双台子区辽河街道办事处
12、双台子区审计局 29、双台子区双胜街道办事处
13、双台子区财政局 30、双台子区陆家镇政府
14、双台子区人社局 31、双台子区统一镇政府
15、双台子区发改局
16、双台子区统计局
17、双台子区信访局
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或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做出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