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设和谐小区
建议案由: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新建小区日益增多,物业化管理成为小区管理的一个很好的手段,物业管理也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小区的物业管理也暴露出很多不足,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不断,有的小区更形成两者对立的局面,甚至造成弃管的结果。
现状调查:目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其一,业主本身素质不高,没有认识到物业管理的好处,或是故意不交物业费享受免费服务;其二,物业公司本身服务不到位,不能让业主满意;其三,房屋质量问题,因为很多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是由开发商指定的,购房款与物业款同时交纳,因此,对业主来说,房屋的维修当然要找收钱的部门,如果物业公司维修不积极,就会引起业主不满。
市人大代表李悦建议:首先,相关部门应该对物业公司资质进行审核或是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物业公司整体行业的素质,而且政府对培训和资质审核部门要有问责措施。其次,加大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力度,建议每年组织一次评优活动,对优秀物业管理公司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奖罚分明,调动物业公司改进服务的积极性。再次,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房屋维修部门的监管。为保证房屋质量,政府应对房屋维修不及时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厉处罚,老旧小区的跑、冒、滴、漏问题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而不该一味的因属地管理推由社区管理。 和合承德网记者 袁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