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佛山市生生农贸城项目排水渠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原佛山市生生农贸城项目排水渠改造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三发规乐[2015]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原佛山市生生农贸城项目排水渠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原佛山市生生农贸城项目排水渠改造工程,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挖、运、填土方约7037m3,铺设DN1500混凝土排水管约825.5m,砖砌矩形雨水检查井约25座等,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38299.49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34***5.45元)。
2.3 计划工期:4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工程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60%后,支付至工程款的40%;
(2)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的80%;
(3)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经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4)余下工程款,在工程1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其基本信用信息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 ,以下简称“共享专栏”)上公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有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能反映其单位名称、资质、年审有效期、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等的相关信息,满足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人员等要求。
4.4.1投标单位须在参与投标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管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 www.gdwater.gov.cn)【或广东省水利厅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http://gcjs.gdwater.gov.cn/)】和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核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以作证明。
4.4.2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职称:初级 或以上职称。
4.5.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页打印件以作证明。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提供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的网页打印件。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单位工程尚未通过验收的招标工程费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5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以作证明。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6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5 年 7 月 3 日 17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叁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5 年 7 月 17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本工程投标担保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7 月 17 日 17 时(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通过指纹验证)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路26号食出大厦7楼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联 系 人: | 卢先生 |
电 话: | 0757-87388415 | 电 话: | 0757-87778366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7806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fsrenxin16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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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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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原佛山市生生农贸城项目排水渠改造工程出图-Model.rar
(招标文件)原佛山市生生农贸城项目排水渠改造工程.pdf
(招标文件)原佛山市生生农贸城项目排水渠改造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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