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二期)建设工程单体修改方案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23号
关于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二期)建设工程单体修改方案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分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滨河三路以东、兴国路以南的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二期)建设工程单体(综合办公楼)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二期)建设工程
三、修改情况
由于使用功能调整,建设单位申请对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二期)建设工程单体方案进行如下修改:
综合办公楼:
由于使用功能调整,现将综合办公楼二、三层②轴~⑧轴部分的布局进行修改,修改后各立面、剖面及各项指标均未发生变化。(详见附图)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二期)建设工程总平面及各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31399
3.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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