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含瘦肉精猪只禁止屠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实施。目的是为了建立权责明晰、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满足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的需要。该法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对“瘦肉精”的控制和管理。
据了解,我区供应市场的猪肉,以本地的猪源为主,每月屠宰量为25000-27000头,每日有900多头屠宰生猪进入市场销售。在以往,待屠宰的生猪被检验出含“瘦肉精”,是允许暂时搁置圈养,直至其恢复正常。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含有“瘦肉精”的猪只将禁止屠宰,并实施无害化处理。
【字幕】猪贩 (捕捉的时候看猪走路的样子 走得稳的就是没问题的我支持这项政策 让大家吃猪放心)
【同期声】区国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进场先检查猪的资格证 再看卸猪时 猪的运动状态 )
昨天(10月26日)下午,副区长何绮红到区国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检查工作,她要求,检疫部门要提高抽检率,从源头上防止含有“瘦肉精”的生猪上市。
【同期声】(原来5%的抽检率提升到10% 让养猪的 卖猪的 宰猪的多方共同确保猪肉的质量 为全区市民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