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清伞顺庆约谈97家电动车经销商和维修商
为了持续有效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源上杜绝加装行为,4月23日,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来自辖区的97家电动车经销商和维修商负责人。
会上,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分别就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介绍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敦促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带头抵制违规销售、改装电动车行为,并与电动车经营商家和维修商家负责人签订了电动车整治行政约谈书。
据介绍,行政约谈书要求电动车经营商和维修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亮照经营,自觉建立进货、销售等台账,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车,不销售未依法获得CCC强制认证证书和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车,不销售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擅自改装、非法拼装的电动车等。
“电动车改装后危险性增大,国家出台这方面的规定也是从安全方面考虑,我完全支持配合工作。”何师傅在顺庆区经营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他表示,将秉承诚信经营原则,向消费者出售产品质量合格的电动车,一旦发现有其他商家违规改装,他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会后,经营者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清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整改,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电动车经营消费环境。
“电动车加装遮阳篷,车身重量增加,遇到大风时受风的阻力也增大,驾驶难度随之增大,发生意外危险的可能性也会增加。”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与电动车经营商和维修商签订电动车整治行政约谈书,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商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全力打造规范的电动车市场秩序。
“接下来,我们将对辖区电动车经营者进行‘七查’。”该负责人说,一查营业执照,是否属于无照经营;二查产品分类,是道路车辆还是厂场类(特种设备)车辆;三查产品铭牌(说明书),是否属于“三无”产品;四查产品强制认证证书,是否依法通过产品强制性认证;五查产品执行标准,是否有明示的产品执行标准;六查产品销售许可,是否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七查经营行为,是否有销售来源不明、标签标示不明、改装拼装车(改装、拆卸、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关键性主键),以及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顺庆全媒体记者 周子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