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加大财政对外借款清理工作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库〔2013〕1号)文件要求,近期,我市各级财政采取有力措施,对2012年底以前的财政对外借款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迅速成立了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江陵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国库会计科负责牵头组织工作,有借款单位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清理及借款处理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以前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往来借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绵阳市财政局开展地方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绵财库〔2013〕5号),对各县市区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作出了要求和布置,对本级借款清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针对清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科室写出书面情况汇报,为此局长办公会专题进行了研究,分管局领导也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统筹部署借款清理工作。全市各级财政对国库暂付款明细单位进行了逐一清理,对财政国库对外付款事项进行全面核查,扎扎实实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已收回借款金额8676万元,补列预算金额9628万元,补签还款协议金额19991万元。同时,对于部分需归还但尚未归还的借款,已开具催款通知书,督促单位归还借款,催收还款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之中。对于部分仍需补签协议的借款,也在积极的协调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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