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大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肇庆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方案,全面启动《条例》宣传活动。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联席会议主动加强学习宣传,确保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规定。
市人社局组织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办公室(信访12333)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科室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促进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各项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各类LED显示屏、展板、宣传横幅和宣传单等渠道,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解读条例新举措、新内容;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4月15日,市人社局分片区组织部分县(市、区)人社部门分管劳动监察领导及劳动监察分责人召开宣传学习《条例》会议,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社所对《条例》进行培训学习,促使劳动监察一线工作人员掌握《条例》精髓,指导执法实践。
4月22日,市人社局到高要区河台圩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拉设宣传横幅,到社区、进企业派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维权咨询的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当日派发宣传资料500分,为100多人解答劳动保障有关政策咨询。
各地人社部门还将《条例》宣传深入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通过在工地悬挂横幅、张贴《条例》内容扩大宣传面,结合工程项目日常检查向农民工派发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将《条例》送到农民工手上。
在开展宣传活动过程中,市人社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用人单位,面向广大农民工,把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工资清偿、法律责任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对于社会上的一些不同认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和解释工作。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市人社局印制《条例》宣传资料10000份,派发6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