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全市率先开展劳动密集型租赁企业劳动用工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海盐县全市率先开展劳动密集型租赁企业劳动用工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密集型租赁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深化劳资纠纷防处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3月25日至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密集型租赁企业劳动用工联合整治专项行动。4月5日,该县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高海华副县长出席会议,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各基层人社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社局田永坚局长作了动员部署讲话,对此次专项行动从三方面进行部署动员,一是提前部署、夯实战线,从常规的四季度开展提前至3月,并且自3月25日至8月31日为期5个月,分阶段、明任务、强责任,进一步夯实整治战线。二是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是劳动密集型租赁企业,以服装加工、纺织、玩具、电子为重点行业,以租用他人场地(设备)的租赁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并对扣板等关停并转企业加强监管。三是部门联动、凝聚合力,专项行动由人社局牵头,财政、经信、市场监管、消防等15个部门共同参与,将规范劳动用工与查处无证照经营、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有机结合,多措并施,形成整治合力。
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县武原街道、县开发区就部署落实好此次专项行动做了表态发言。最后,高县长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五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要认识到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是在经济形势下行情况下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的有效方式,是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手段,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海盐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完善预警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动密集型租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分析研判,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违法用工线索的搜集,并及时做好衔接办理。三是要强化综合治理手段,完善部门联动处置机制,提升基层“网格化”治理水平,实现联防联治,将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及应急周转金制度的落实,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五是要强化担当,构建责任监管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分级负责,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切实维护该县社会和谐稳定。
(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储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