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亭府发〔2019〕3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剖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工作实际,定于2019年春节前在全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行动。其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 排查时间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1日。
二、排查范围
各村(居)委会辖内的所有区域。
三、排查责任主体和排查人员
各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排查组成人员由村(居)委会自行组成,但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将排查组成人员报国土部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履职到位。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切实把地质灾害排查、预警预报工作的责任担起来。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监管扎实做好防灾工作。
2.加强排查,及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委会在本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的同时,务必要做到全覆盖。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问题要逐项梳理并建立台账。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落实监测预警人,防灾责任人、排险除危方案等。同时,将以上内容书面报告镇政府和亭子国土所。
3.加强预警预报,巡查监测到位。各村(居)委会要做好非汛期间的值班值守,建立好巡查台账。确保信息畅通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准备。一旦给险情发生,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努力做到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并在第一时间将险情上报镇政府和国土所。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