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外专局省外专局关于召开第12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扬人社〔2013〕35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部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区、新城西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外国专家局、江苏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召开第12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外专发〔2013〕73号、苏外专〔2013〕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参会准备工作。
1、有外国专家需求的企事业单位,请按照扬外专〔2013〕11号通知要求,于截止时间前在网上申报EO项目。
2、有设展需求的企业,请根据展示需要提前准备引智成果文字材料、高质量电子图片或实物、模型,并及时报送市外专局。
3、请引智基地(单位)、国家项目单位、有招才引智需求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江苏省外国专家局《关于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召开第12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苏外专发〔2013〕73号).doc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