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队提醒市民B1驾证需每年交体检证明
市交警总队10月19日通过本报提醒市民,目前持有新版驾驶证的驾驶员,如果在准驾栏目中标明的是“B1”,每年必须到所辖交警支(大)队审验,提交体检证明,或者到车管所申请降级,否则逾期1年将面临电脑自动注销的尴尬境地。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市于2004年10月1日启用了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全国联网系统。目前持有新版驾驶证“B1”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驾驶证准驾车型原为“C”,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通过换证、补证、过户、转籍入户等更换新版驾驶证后电脑自动升级为“B1”;
■去年10月1日以前新学原“C”驾照的,10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版驾驶证自动标注了“B1”。
按照规定,持有“B1”及以上车型驾驶证的驾驶员必须每年提交驾驶员合格的体检证明。如果认为不需要“B1”驾照,则自行到车管所申请降级至“C1”驾照,这样可不需要每年体检,否则电脑将自动注销驾驶资格。
据统计,以上两种情况在本市有5万名左右驾驶员,交警总队紧急提醒这些驾驶员到期应至各交警支(大)队参加审验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前去车管所办理降级手续,避免尴尬局面发生。
此外,原驾驶证正证有效期逾期1年以上还未及时换发新版驾驶证的、持有准驾A、B、N、P车型及年满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也应每年参加审验,逾期1年以上未向驾驶员管辖地交警支(大)队车宣部门提供合格体检证明的,同样将面临电脑的自动注销。
年满60周岁以上的持证人,原准驾车型为A或B、C,新版驾驶证为A1、A2、A3、B1、B2的,应到车管所提供合格体检报告、主动降级并更换为C1的新版驾驶证;如果年满60周岁、准驾车型是N或P的,则自动被中止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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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驾驶证准驾车型:
B1――中型客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中型客车);C1――小型汽车(9人以下小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N――无轨电车;P――有轨电车。
办理换证等有关手续要求:
■请驾驶员先到所辖地交警支(大)队车宣科抽取驾驶证底卡(驾驶证副表),而后到交警总队车管所驾驶员管理科办理换证降级等手续。到期换证还应提交区级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
■总队车管所地址:莘庄沁春路179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如需体检的,请带好体检合格证明前往车管所办理。咨询电话:***987070――54280
(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