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三项措施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
为有效防范项目建设不稳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海南州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工作。一是强化评估工作落实。对全州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建设项目,坚持做到应评尽评、不评估不决策,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消除重大不稳定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引发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突出评估工作重点。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前,重点做好各个环节的风险评估工作,重点从项目制定和实施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和有关议事决策程序;项目是否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实施方案、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条件是否具备,责任是否明确;项目是否会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否通过环保、安监部门的鉴定,是否做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运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客观分析项目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三是重点排查消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谁报建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评估排查工作责任主体,及时组织力量对2012年66个州属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责成项目建设单位要坚持***监管,随时掌握动态,及时排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消除矛盾隐患,做到先化解,再实施,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