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改革开放30年佛山工会工作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市总直管工委会、有关基层工会:
改革开放30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涌现出许多实效明显、内涵丰富、影响深远,具有佛山特色和工会特点的大事。经研究决定,市总工会近期拟开展改革开放30年佛山工会工作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时间范围从1978年起至2008年;
(二)所推荐候选大事须有300字以上的情况说明(含准确的时间、内容及其产生的影响等相关信息);
(三)填写《改革开放30年佛山工会工作十件大事申报表》,有条件的要附上级表彰、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二、评选标准
(一)产生区域影响效果。某项工会工作在市级以上产生重大影响,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二)具备改革创新特色。在履行各项工会工作职能及工会组织自身固本强基建设中,具有创新与突破意义的大事。
(三)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工作成效显著,被本市、本省或外省同级工会组织学习借鉴,具有模范引领作用的工会工作事件。
(四)获得社会各界认可。该工会工作获得党政重视支持、企业积极响应、职工普遍认可、社会广泛关注,具有良好口碑。
三、方法步骤
(一)推荐征集。9月30日前,以各区总工会、市直工委会为单位组织征集推荐不少于十件候选大事,每件大事须形成300字以上的情况说明,并填写《改革开放30年佛山工会工作十件大事申报表》;同时,在广泛收集整理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改革开放30年来佛山工会工作中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先进集体统计表》和《改革开放30年来佛山工会工作中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先进个人统计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指包括劳模在内的由工会系统推荐或审定的相关荣誉,两类统计表需报Excel电子表格。上述三类统计表指定专人填写,抓紧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二)初评公布。10月30日前,市总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在所有候选大事中初步评审20件。11月30日前,通过市总工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再以公众投票情况作为领导小组最后评选大事的参考依据。
(三)公布表彰。12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结合社会各界和基层职工群众意见,综合权衡,评出十件大事,并在市总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文艺晚会上,对获评佛山工会工作十件大事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总成立“改革开放30年佛山工会工作十件大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建丰任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宋会勇、薛立伟任副组长,各区总工会主席,市直工委会主任、市总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区总工会、市总直管工委会要高度重视“改革开放30年佛山工会工作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明确由专人专责组织实施。还要全面发动下属基层工会集思广益,认真梳理改革开放30年来,辖区内工运事业发展历程,并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向评选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大事。
(三)强化宣传。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与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合作,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切实加强对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精心策划,集中时间、版面,通过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对候选大事进行深度报道。各级工会组织还要充分利用自身网站、简报、板报等载体,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
市总办公室联系人:蓝 星 联系电话:82284102
电子邮件:lanx@fftu.gov.cn 传真电话:82220656
***:1、改革开放30年佛山工会工作十件大事申报表
2、改革开放30年来佛山工会工作中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先进集体统计表
3、改革开放30年来佛山工会工作中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先进个人统计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 相关***.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