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部署要求,长海县按照“公益、普惠、持续、优质”的学前教育发展方向,全面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努力***海岛学前教育发展难题。
一是统筹规划,确保适龄幼儿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保障,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县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长海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形成了“以县为主、分级办园、分级管理、公私结合”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和办学体制。全县5个镇均对学前教育资源进行了统一规划和整合,在镇中心区建设中心幼儿园,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偏远小岛设立教学点或教学班,确保全县适龄幼儿就近入学。
二是重点推进,农村中心幼儿园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通过争取上级补贴、县镇政府自筹等渠道,不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县幼儿园近两年投资380万元,完成了内外部环境改造、塑胶操场铺设等建设项目。大长山岛镇投入120余万元对镇2所中心幼儿园进行了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小长山岛镇投入175万元完成回龙幼儿园改建,广鹿岛镇投入700万元建设的镇中心幼儿园已投入使用,獐子岛镇投资635万余元对镇中心幼儿园进行改造。
三是依法治教,学前教育办学秩序日趋规范。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全县幼儿园办学管理,对办园基本条件、审批程序、园务管理和保教工作等作出详细规定,整理汇编成《长海县进一步规范托幼园所办园行为指导意见》,制订《幼儿园评估管理实施方案》,每年至少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2次全覆盖检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监管,制定详细的审批、年检程序,每年至少4次到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每个学期初,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公安、卫健、消防、物价等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建设队伍,学前教育师资水平持续提升。坚持幼儿教师准入标准,努力做好学前教育师资补充,两年内新补充公办幼儿教师4名,聘用制农村幼儿教师6名。把幼儿教师教育纳入全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整体规划,设立学前教育培训基金,开展园长培训、园长拉练、骨干教师和早教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讨等系列培训活动,计5847人次,13613学时。20名教师分别被评为市、县级骨干;先后有16人次获市级奖励,近40人次获县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