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海城市总工会
2021年1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海城市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海城市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九、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1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1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七、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十、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四、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二十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海城市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海城市总工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公开原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部门预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预算表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部门决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公开方式
第七条预决算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公开程序
第八条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海城市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基层开展建会工作;搞好会员管理和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筹备召开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
(二)开展并指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办理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承担信访接待和处理。
(三)开展各项帮扶工作;搞好再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
(四)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及预算、决算工作;对基层工会财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工会开好职代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鉴订集体合同。
(六)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负责各级劳模和“五一”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开展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八)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及时召开职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作用。
(九)机关及委派工会干部的任免、奖惩、表彰决定、先进基层单位推荐、先进个人推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总工会
第三部分海城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第四部分海城市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海城市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499.11万元。
(一)收入预算499.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9.11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5.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内499.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7.29万元;
2.项目支出171.8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海城市总工会收入预算499.11万元,比上年减少54.62万元,降低9.8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海城市总工会预算总支出499.1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54.62万元,降低9.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44万元,降低9.52%;项目支出减少20.18万元,降低10.5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海城市总工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9.11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9.1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4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8万元,项目支出171.82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海城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99.11万元,比上年减少54.62万元,降低9.86%。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城市总工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8万元。
人员经费18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个人取暖费、离休费和生活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38.86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办公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28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2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8.86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的水费、电费、办公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比2020年预算减少41.75万元,降低23.12%。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主要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海城市总工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2021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项目支出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项,预算资金153.9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支出中也没有债务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项目,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七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项):反映群众团体组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群众团体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