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开展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从5月15日开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单位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全面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分调查摸底、告知查处和复查总结三个阶段。检查重点是眼镜店、城区饰品店(特别是学校周边)、化妆品专柜。主要是对未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商铺,检查其是否有违规销售角膜接触镜(含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行为;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进货渠道及产品合法性、产品验收及销售登记情况和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一律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排查彩色平光眼镜经营单位32家,检查后发现全县各眼镜销售店都是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部分饰品店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违规销售角膜接触镜(含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已依法将产品查封扣押处理,同时要求饰品店化妆品专柜不得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通过此项专项行动,能对市面上销售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的门店起到规范作用,从而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