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老年法宣传工作会议召开
6月21日,我县召开《老年法》宣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新《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动员各级全面贯彻落实新《老年法》,努力开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
县委副书记李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秦安忠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和颁布,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国家加强老年民生、立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大成果,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促进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学习宣传贯彻新《老年法》与做好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推动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完善我县老龄政策法律法规相结合,与营造老龄事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相结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学习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要以这次新《老年法》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老龄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利津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