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划分和科学界定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各常委、县委各职能部门单位的职责权限,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对内做到职权明晰、权责一致,对外让干部群众看的清楚明白,进一步消除群众对县委权力运行的神秘感,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二是规范用权程序。进一步明确决策流程,避免少数人说了算,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坚持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越权办事、不当用权等行为的发生,以工作制度化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化。
三是强化党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依法依纪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其余县委事务均要以不同形式予以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细化公开时间,确保充分实现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使县委权力规范有效运行。注重党代表作用发挥,认真履行党代表的监督、建议、问询等职责。同时,切实抓好社会评议监督,每年都开展“社会评议”活动,请社会各界都来评议县委、评议部门、评议干部。进一步畅通舆论渠道,切实关注民情民声,让群众声音能够及时传达,切实强化舆论监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