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洪人社发〔2016〕184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19号),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过渡阶段的各项工作。
2、严格审查,保证质量。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过渡人员的审查工作,对申请过渡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情况等相关资料认真查验核对,防止借过渡之机违规聘用、突击聘用、超岗位聘用等问题发生。
3、规范程序,把握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过渡办法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规范程序,稳慎实施,加强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好过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4、严格时限,按期完成。中小学老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集中精力,积极行动,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于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一览表》纸质及电子版报备至南昌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舒琼;电话:83884289;邮箱:1205056953@qq.com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3日***1:关于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