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嘉人社〔2014〕197号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社工办),市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意见》(嘉委〔2010〕5号)精神,根据《嘉兴市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嘉人专〔2009〕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区公共服务、减灾救灾、慈善事业、残障康复、优抚安置、扶贫开发、就业服务、教育辅导、卫生服务、司法矫正、人口计生、婚姻家庭服务、老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残疾人服务、新居民服务等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但不具备申报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资格所要求学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二、培训考试级别
培训考试级别为:社会工作专业中级资格和初级资格两个级别。中级资格为社会工作师,初级资格包括社会工作员和助理社会工作师。
三、培训考试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会工作。
(二)报考具体条件:
1.社会工作员
(1)高中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
(2)非社工专业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社会工作。
2.助理社会工作师
(1)高中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7年以上;
(2)非社工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4年以上;
(3)非社工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
(4)非社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
(5)已取得社会工作员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4年。
3.社会工作师
(1)高中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20年以上;
(2)非社工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12年以上;
(3)非社工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6年以上;
(4)非社工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非社工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
(6)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4年。
上述条件中有关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到2014年12月底。
四、培训和考试的组织
培训考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共同负责,具体由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作为评审社会工作者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之一,合格成绩在两年内有效。对2013年度参加培训考试没有通过的考生,可以免费参加今年度的培训和考试。
培训采取业余学习和集中面授辅导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教材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由有关高校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教学。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命题以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为依据。
五、科目设置与学时
(一)社会工作师(8门):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案例选编、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员(6门):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案例选编、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
(三)每门课集中培训两天,考试半天,以24学时计算。
六、培训考试报名办法、时间和费用
(一)本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经单位推荐,填写《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见***1,以下简称报名表),附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聘任书、身份证等复印件1份及一寸近期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县(市、区)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汇总,填写《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汇总表》(见***2,以下简称汇总表)后报当地民政局(社工办)。县(市、区)民政局(社工办)和人力社保局会审并在报名表及汇总表上盖章后,报送市社会工作协会;市属单位的报名人员直接报送市社会工作协会。市社会工作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报考对象的原始材料,并在其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员签名,以示负责。在报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到报考者本人的从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相应的职称考试和评审。
(二)报名时间截止为
(三)培训考试费用(含教材、资料、午餐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资格每人2000元,初级资格每人1800元,市委社工办给予每人300元减免。收费以县(市、区)民政局(社工办)为单位统一代收,请各县(市、区)和市属有关单位于到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完成缴费,每位学员的缴费***待培训班开始后统一开具。
培训及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是创新完善我市与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相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委社工委2014年度的重要工作。由于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社工办)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认真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及缴费工作。
***:1.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
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2.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
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汇总表
3.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
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年限证明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民政局
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