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6-11 15:25:59]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单位,各创业孵化基地,驻龙高校: 根据《关于开展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鲁统综〔2016〕40号),从即日起正式启动2018年度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以下简称泛海扬帆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今年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继续拨付我省资金400万元。参考往年做法,将评选10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3-5万元。 二、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毕业5年内在山东省内创业,户籍在山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0日前;(2)创业实体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创业项目具有三创两带特征(即创业型、创新型和初创型,能够带动当地就业率、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3)优先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相关产业(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五大新兴产业;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五大优势产业)。 三、工作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项目申报、项目初审、实地考察、项目终评、项目公示、发放资金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推荐报名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择优推荐一批发展潜力大,优势明显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突出五大新兴产业、五大优势产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也可以自主申报。 项目申请人需于6月19日前将《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创业者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曾获大赛奖励证书(或受其它资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寸蓝底免冠照片(各1式3份)连同电子版(包括证照原件扫描件,附光盘)一并报送龙口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创业指导科。 联系电话:8507835 邮箱:lkcyzdk@126.com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人力资源市场2楼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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