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培训
出国(境)培训
出国(境)培训项目按经费来源可分为三类,分别是:审批类项目、审核类项目和备案类项目。
审批类项目指为满足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自己组团,需国家和省外专局资助部分培训费用的重点项目。
审核类项目指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项目单位自己承担全部培训费用的项目。
备案类项目指项目单位在与外方技术或项目合作中,执行引进技术设备项目合同,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境)外培训项目。此类项目培训费用承担方根据合同而定。
审批、审核类项目均需提前先一年提出培训计划,报省外专局审批;备案类项目需经省外专局批准的,也要提前申报计划,不经外专局批准的,报市引智办备案。
所需材料:
1、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审核表 此表由派出单位填写,经省外国专家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2、出国任务批件
3、外方邀请信(中外文件)
4、培训日程安排(中外文件)
5、组团方与外方协议
工作程序:
1、外事审批部门下达出国任务批件或确认件后,持上述 所需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2、省外国专家局将所有材料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结果反馈:
项目审核批准后,国家外国专家局下达审核同意件。项目实施后要及时总结,并报省、市引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