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电局积极做好十一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日前,市广电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十一”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一是启动重要播出预案,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确定国庆期间为广播电视重要播出保证期,各台、区市广电局(中心)启动重要播出预案,确保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安全播出。
二是做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切实排除事故隐患。积极做好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认真查找事故隐患,预演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三是重点防范,加强安全播出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重点部门安全措施和各个环节工作的检查,不留死角;重点防范不法分子对卫星、有线、无线广播电视的插播破坏活动,确保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是排除秋季“日凌”带来的干扰,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接收。积极做好“十一”期间“日凌”干扰期的应急准备工作,采取信号备份、提前倒换信号等方式,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不受影响。
五是加强对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各配电部门对供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提前进行了检查,并加强与当地电业部门联系,确保重要播出保证期的供电安全。
六是加强值班制度的督查落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各重点部门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严格值班报告制度,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要加大值班力度,并及时与市安全部门保持联系,严防重大播出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