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公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
实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桂审投报〔2020〕42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针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精准施策,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措施
(一)分类梳理问题,实行“一项一措”。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按照“投资情况、用地指标、用地批复、征地搬迁、融资困难、审批手续、项目把关、项目管理、项目性质改变”9个方面制定情况调查表,要求责任单位制定每个项目的具体整改措施,找准关键问题,精准施策,确保整改到位。
(二)多重机制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问题直报”机制,***过去由县区和部门层层上报信息导致问题失真或不及时等问题,改由项目业主直报信息给发展改革部门,服务项目实现“一杆子插到底”,确保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制定好“问题清单”,结合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现场派发“问题清单”,督促市有关部门和县区限时协调解决问题,由督查部门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形成一套完整的服务项目机制。
(三)保障项目建设要素,着重解决用地问题。针对用地问题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建工作专班,主动联系指导,确保项目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从而缩短用地报批手续办理周期。对于未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主动提醒和督促相关项目单位,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对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审查随到随办,特事特办,专人***服务。
(四)***融资难题,积极搭建政金企对接平台。成立强化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工作专班,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项目业主,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到期延、存量续、总量增”业务,提供“稳企贷”和延期续贷服务。建立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资金”难题。不定期召开政金企融资对接会,及时将上级金融惠企政策惠及广大项目业主。加强推广使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指导项目业主通过平台完成融资。
(五)加强前期工作管理,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印发《钦州市投资项目容缺后补事项清单》,重点梳理自治区新开工和预备类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要求有关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勇于担当,在项目审批、报批报建、征拆、招投标等方面优先安排,实行“容缺后补”。印发《钦州市政法机关联系服务重点和重大项目制度》,依法惩治侵占重大项目权益的行为,加强涉及重大项目案件的执法监督,用法律的力量保障重大项目权益。
二、整改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关于2019年灵山县绕城公路工程等4个项目因征地拆迁、管线迁移、投资意愿降低等原因,未完成年度投资任务问题。
3个项目完成整改,1个项目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灵山县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完成整改。该项目因受到征拆工作慢等原因影响,2019年度投资完成率仅为40%。灵山县人民政府通过指导政府平台公司加快与农发行钦州市分行对接,争取融资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筹集建设资金6600万元,共完成征地336亩。今年1-8月完成投资6540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30.8%。二是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完成整改。钦北区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以及指导政府平台公司融资等模式,多方筹集建设资金2000万元,共完成征地60亩。今年1-8月完成投资1603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80.15%。三是广西北部湾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完成整改。因资金原因,项目业主决定放弃该项目建设,今年9月,经钦南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已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请将该项目调出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四是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基本完成整改。由于13#泊位单独变更为5万吨级液体危险品泊位,13#泊位设计位置要向外偏移,需办理新增1公顷用海手续。受围填海宏观政策变动影响,项目围填海需上报国家海洋局审批,2019年该项目前期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导致投资无法增长。在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我市的积极推动下,2020年初该项目已取得围填海批复,4月已重新取得核准批复。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待岸线调整通过审批后,项目即可实现复工。
(二)关于重大项目申报和审核把关不严、个别重大项目存在房地产倾向问题。
完成整改。自治区审计发现,2015年期间,我市对灵山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申报自治区重大项目存在申报和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经灵山县人民政府对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该项目属于备案制项目,业主为广西六和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该项目取得备案证,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符合当年重大项目基础设施类支持标准,并于2015年申报成为自治区重大项目,申报条件和流程符合自治区重大项目申报程序。但该项目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存在开发房地产倾向。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出资注资广西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性重组有关问题的纪要》(桂政阅〔2020〕46号)精神,为顺利推动项目建设且符合自治区重大项目申报标准,今年9月,经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已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请将该项目调出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的业务培训,严把项目申报关,做好项目后续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杜绝今后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三)关于新开工重大项目未经由预备项目转化而来问题。
完成整改。根据自治区重大项目申报要求,自治区重大项目申报可直接单独申报新开工类重大项目。针对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我市立即将有关情况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汇报,请求自治区出台自治区重大项目申报审核标准和流程。下一步,我市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办理进度和完整性问题,重点提升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效率,对预备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全程***、一站式服务,确保我市每年自治区重大项目由预备转化率达到70%以上。
(四)关于5个项目涉及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
3个项目完成整改,2个项目正在整改。一是浦北县福旺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路网工程项目完成整改。经核实,该项目用地于2017年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843号),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2月实现供地。二是G359浦北县东绕城二级公路完成整改。经核实,该项目用地于2017年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938号),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11月实现供地。三是浦北县健康食品(龙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整改。经核实,该项目用地于2018年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桂政土批函〔2018〕215号、桂政土批函〔2018〕757号、桂政土批函(7)〔2018〕4号),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2月实现供地。四是钦州市钦南区民海30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正在整改。该项目租地约10000亩,升压站部分需永久建设用地约23.66亩,升压站用地于2020年9月3日获得钦南区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批复,有效期为2年。目前,项目已在租地场上开展光伏支架架设工作,并正在开展升压站永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五是广西钦州康熙岭200MV(一期6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正在整改。该项目租地1180亩,升压站部分需永久建设用地8.097亩,升压站部分用地于2017年获得钦南区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批复,有效期为2年。目前,项目已在租地场上完成光伏支架架设工作,2020年8月已将升压站用地报批材料报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五)关于6个项目未按照用地指标完成供地问题。
4个项目完成整改,2个项目正在整改。一是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完成整改。该项目于2020年6月实现试投产,项目建设均在企业原厂区自有用地上建设,不需要重新供地。二是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完成整改。该项目原用地批复指标152公顷,后续根据设计方案实际需求110.67公顷,已于2019年1月全部完成供地,剩余41.33公顷用地指标根据规划调整布局建设华谊二期项目,不需要重新供地。三是灵山县八一茶场风电场工程完成整改。该项目已于2020年9月完成土地挂牌成交出让,预计10月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四是浦北高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动力电池模组封装及电池包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整改。该项目共需用地指标9.8457公顷,截至9月已完成供地9.8457公顷。五是灵山大型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正在整改。该项目因征地历史遗留问题,仍有2.18公顷用地未能如期供地。下一步,我市将督促灵山县人民政府加大力度解决征地遗留问题,完成该项目供地工作。六是浦北县五皇山旅游景区提升工程正在整改。因该项目为打捆项目,由多个子项目构成,用地报批进度难以整体一致,已办理用地的子项目已正常施工,未办理用地的子项目正在调整用地规划,力争年底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六)关于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影响项目推进问题。
12个项目完成整改,11个项目正在整改。其中,钦南区民海30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广西天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钦北区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混凝土砌块和60万立方米蒸压混凝土板材节能新型建材产业化项目等12个项目完成整改。钦北区小董镇万象城·新农商创富小镇、钦州(钦北区)华祖园生命文化纪念园项目等11个项目正在整改。
(七)关于融资困难问题。
9个项目完成整改,2个项目正在整改。其中,钦北区小董镇万象城·新农商创富小镇、广西天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30万吨/年烧碱和4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等9个项目完成整改。钦州市龙门蚝湾大蚝产业示范区、广西钦南区那雾山负氧休养旅游特色示范基地项目2个项目正在整改。
(八)关于尚未完成用地报批等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9个项目完成整改,33个项目正在整改。根据自治区重大项目开工现场核验标准,历年来开挖厂房基础、开挖路基、破土动工等标准即可视为开工,且为推动全区投资加快建设,加上“容缺后补”制度的实施,部分自治区重大项目在完成环评、用地手续,签订施工合同后,提前实现开工建设,造成部分项目开工手续未能齐备。针对此类问题,我市立即制定前期工作情况摸排表,要求各责任单位全面提升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完整度。截至目前,已有钦州多燃料两冲程发动机生产项目、广西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配套项目等9个项目完成整改,已办理投资许可至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尚有33个项目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手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一)强化建设用地要素保障,全力攻破用地瓶颈。加强源头管控,充分发挥占补平衡制度的约束作用,不断挖潜利用存量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少占或不占耕地。逐步建立“打违、拆迁、安置”三位一体征地搬迁模式,针对每个项目提出解决征地配置方案,提前开展土地征收、存量用地盘活工作,由等待业主上报材料的“被动推进”转为“主动服务”,由“项目建设等土地”扭转为“土地等项目落户”。继续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于自治区重大项目做到优先服务和办理,力争202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用地方面的整改任务。
(二)多举措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匮乏问题,***融资难题。继续组织召开政金企融资对接会,加强推广使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深入落实降费率政策,为企业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推动担保公司落实降低担保费率政策,继续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拨付业务补贴资金。完善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资金”难题,降低企业转贷续贷成本,力争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融资方面的整改任务。
(三)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快建设。继续完善“容缺后补”制度,鼓励实干担当。开展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和联合审批活动,大力破除重大项目建设瓶颈。健全重大项目前期手续优先办理机制,每年下达项目计划盘子时,要求有关审批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四)加强项目申报把关,做好后续监管服务工作。继续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请求更新完善自治区重大项目申报标准和范围,重新出台重大项目退出机制。成立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组成的自治区重大项目遴选小组,对自治区重大项目申报进行筛选把关,尤其对总投资超过10亿元、用地规模超过500亩、能耗超过2万吨标煤的重大工业项目,分别从产业政策、投资、产值、税收、用地、能耗、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推动一批投入产出高、质量高、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项目落地,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