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招聘兰亦晨等三名同志为莲都区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复函
莲都区财政局:
莲财函﹝2017﹞21号《关于要求拟聘用兰亦晨等三位同志为莲都区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函》悉。经研究,同意招聘兰亦晨等三位同志为莲都区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工作人员。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招聘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2017年上半年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2017年上半年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2017.9.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何时毕业何院校系何专业 | 学历 | 试用期 |
1 | 兰亦晨 | 男 | 莲都区黄村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 工作人员 | 2017.06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 | 本科 | 1年 |
2 | 彭晨婕 | 女 | 莲都区仙渡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 工作人员 | 2017.06河北金融学院经贸系经济班 | 本科 | 1年 |
3 | 聂 涵 | 女 | 莲都区峰源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 工作人员 | 2016.06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经济学 | 本科 | 6个月 |
相关***: 莲人社〔2017〕208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