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莲都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8〕1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起,我区职称评审(含初定和认定)通过人员全部实施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2018年起,设立农业工程初评委,初评委办公室在区农业局。农业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和海洋与渔业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和医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林业工程等系列初级工程师(包括事业和企业)任职资格评审及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均由相应的初评委组织。企业里的建筑、机械、能源与原材料、轻纺、石化、电子、地勘土管、环保等系列初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仍由区企业工程初评委组织评审。
三、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送审材料须在工作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并在申报人员的《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上签字盖章,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审核。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时,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同时提供本单位最近一次的《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用变动认定表》复印件。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按文件要求提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书的同时,还需提交聘任中级职称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职务)变动认定表》复印件或《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证明材料。
六、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和各评委会办公室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制定的《2018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及时对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做出部署,按时做好材料接收和审核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各评委会办公室在完成本年度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后,须填报《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提前10个工作日送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审核,经材料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七、其他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和要求均参照丽人社〔2018〕123号文件执行,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均须由原件所在单位审核后签“与原件无异”并盖章。请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确保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8〕123号);2、2018年职称改革通知***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
莲人社〔2018〕99号.cebx 2018年职称改革通知及***.zip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