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洁矫正监督工作屡获国省市表彰
作为检察机关一名老兵,又是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孙洁在常年患有眼疾、声带受损的情况下,坚持每天参加早交班、监区巡视、检查信箱、回看监控视频。每月定期参加犯情分析会、联席会议等,所驻看守所连续39年安全无事故。他经常放弃休息,深入各个镇村和社区,走访摸排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社矫对象脱管漏管问题,维护刑罚执行权威。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安、司法等部门反馈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做到了精准有效监督。针对部分从事水路运输的社矫人员不能按时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或接受教育的情况,他开展专题调查,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研究探讨,创造性地提出建立“流动矫正小组”的方法,委托共同参与水路运输活动的党员或运输队长等人作为流动矫正小组副组长,负责对该类矫正对象开展管理教育,确保从事水路运输社矫人员的正常生产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多年的社区矫正监督过程中,孙洁探索成立扬州首家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制定《宝应县人民检察院监外检察工作规范》,有效推进值班接访、检查抽查、矫正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在每月的留所服刑犯接待日活动中,他耐心细致地解答在押人员家属各类咨询,做好窗口服务工作。针对一名累犯实际生活困难情况,积极与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帮助其解决了刑满释放后的低保待遇问题。
同时,孙洁坚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孜孜不倦钻研法律业务和办案技巧,将能力培养作为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不断提升个人专业化水平。他坚持业务、队伍两手抓两手硬,注重“传帮带”与“管教促”相结合,制定详尽的工作制度和办案流程,所带干警队伍精神振奋、勤勉敬业、作风严谨、廉洁奉公,部门工作业绩连续多年位居全市条线前列,
相关经验做法被高检推广。孙洁司法为民的态度,得到了政法委、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他还获得2018年度“十佳宝应好人”提名奖。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称号,先后被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表彰为“最美检察官”,2次记个人三等功;所在的驻所检察室两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所负责的部门连续4年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今年7月还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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