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0〕1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转发***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部门和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上海世博会和本市实现“两高一少”等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确保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市、区县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组,开展监督检查和实例调查,着眼于发现问题,积极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整改、解决问题。实例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列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围的部门和行业以及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等窗口单位。各监督员组要根据所联系的部门和行业的实际,以与世博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多、公权力大、服务面广的相关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实例调查。
各区县纠风办要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实例调查的暂行办法》(沪纠办〔2008〕12号),组织政风行风调查员开展实例调查。
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测评机制。市纠风办组织推行网上测评工作。通过网上测评,更广泛、更真实、更经常地了解人民群众对政风行风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帮助和推动部门、行业及时进行整改。
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根据***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10〕2号)精神,结合实际,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各街道(镇)的基层站所普遍开展一次评议。2010年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评议试点,探索和积累经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由区县纠风办依托街道(镇)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自上而下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积极推进网上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2.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和市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国有企业对外捐赠须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向本级国资委备案。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对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3.坚决纠正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照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审批新增项目。
4.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资金问题,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深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完善集中招标采购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积极探索实行网上结算。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推行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基层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继续开展“红包”、开单提成、过度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理。
5.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和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教辅材料散滥现象。全面完成转制学校的清理和深化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各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不得在执行“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对高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以合作办学等为名进行乱收费的行为。做好公办中小学出租、出借教育场地的清退工作。对学前教育收费状况等开展调研。
6.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打击有关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途径销售假药等不法行为。健全上海世博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落实上海世博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各项工作。
7.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
8.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物业维修呼叫平台建设。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物业小区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细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条件和流程,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建立物业企业和小区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并把信用信息作为企业资质评估、招投标管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出台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建成全市统一的招投标平台。加强对小区经理以及保安、维修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责任意识、工作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
此外,要认真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巩固治理水路“三乱”、治理出租汽车利用计价器作弊、治理乱倒渣土等工作的成果。
(三)扩大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查信办案。
在继续办好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同时,建立“962114”电话投诉热线和“纠风在线”网站,方便群众投诉举报。通过“纠风在线”网站,整合信息资源,形成政风行风热线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各级纠风部门和机构要加大查信办案力度,重点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责任制。各级领导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区县纠风办、各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专项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按照办博要求,加强服务保障。各部门、单位要把确保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作为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科学办博、廉洁办博、安全办博和节俭办博的要求,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世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时间节点,扎实、高效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政风行风监督员、调查员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制订措施抓紧整改。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