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美德隆口腔门诊部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高明美德隆口腔门诊部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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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高明美德隆口腔门诊部建设项目 | 佛山高明美德隆口腔门诊部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和路26号(祥如员工服务中心)二座首层108号商铺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美德隆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和路26号(祥如员工服务中心)二座首层108号商铺建设“佛山高明美德隆口腔门诊部”,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53"25.21",东经112°49"27.86",主要服务类型为方式为门诊,主营补牙、镶牙、洗牙、拔牙等口腔科门诊服务。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其中用于污染防治资金3万,占总投资15%,占地面积为100m2,年就诊人次3500人次,年工作350日,员工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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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处理效果水污染物医疗废水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杆菌经“消毒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驳污水管网《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噪声营运过程50~60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做隔声、减振处理项目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3类标准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生态保护措施及预防效果本项目无需特别的生态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