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步调节法钝化劳资双方矛盾
今年来,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高位运行的实际状况,仪征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推行“三步调解法”,通过柔性化工作方式,力求仲裁工作务实高效,节约劳动者维权成本,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
第一步“立案前调解”。以预防为先,协调有关单位“快速反应、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力争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步“庭前调解”。仲裁员积极制定调解方案,专门约定时间进行三方面对面沟通对话,以案说法进行剖析,让双方当事人结合案例,对争议重新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第三步“庭后调解”。注重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适用法律的结果为基线,以尊重双方意愿为前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尽量使双方在最后阶段达成调解意向。
1—5月份,仪征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收到案件97起,案件涉及金额436.3万元,已经结案90起,其中调解案件68起,调解率高达75.6%,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仪征市人社局 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