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业有所就十项承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劳社[2009]91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
现将《关于落实“业有所就”十项承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落实“业有所就”十项承诺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新政,每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3万人 ,至5月底全市已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持续21个月动态清零。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深入开展“三问三求”活动为契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为了切实帮助城乡各类劳动者“业有所就”,拟对社会公布“十项承诺”。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每年采集就业岗位9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组织就业再就业培训3万人,对城乡各类有就业愿望、就业能力的人员,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二、承诺内容
凡本区域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各类人员均可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享受以下十项服务承诺。
1、及时提供有效岗位信息。只要求职者不挑不拣,确保在48小时内提供2~4个有效岗位信息供其选择,其岗位信息结合其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
2、免费办理求职登记。求职者可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免费登记本人的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经历、求职意向等基本信息。
3、免费提供信息查询。求职者可通过信息栏、电子触摸屏或LED电子大屏、扬州人力资源网站等准确、及时、有效地查询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
4、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免费为求职的各类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帮助其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掌握求职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其就业再就业及创业能力。
5、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对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结合其其自身优势,免费介绍信息库中与其匹配的招聘信息,并优先推荐就业。
6、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通过公共就业窗口、电子触摸屏、扬州人力资源网站、“12333”电话咨询系统等帮助城乡劳动者了解我市有关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
7、免费开展各类培训。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一次性减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8、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综合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为就业(或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
9、提供创业专家咨询。对有创业意向的人员,由创业咨询评审专家咨询志愿团提供有关创业咨询、指导和服务。
10、及时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工作措施
1、挖掘就业岗位。紧盯本市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实施,多渠道、全方位挖掘、采集急需填补和具有增长潜力的就业岗位,日岗位存量保持在4000个以上。
2、坚持无假日办公和全程免费服务。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每天为登记失业的各类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
3、加大招聘会举办的密度。在做好月度招聘会的同时,定期举办适合特定人群的专场招聘会。
4、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紧紧围绕“提升技能,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中心任务,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期限,加大培训投入,提升培训能力,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
5、全面开展各类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有培训需求、创业意向和创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创业培训范围。
6、定期举办创业项目洽谈会。建立动态维护的创业项目信息库,免费推荐给创业人员,每季至少举办一次创业项目洽谈会。
7、动态***各类就业困难对象。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帮扶就业困难群体。重点对新增城乡“双零”家庭成员开展就业援助,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托底安置,确保“双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实现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8、及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对裁员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专门“绿色通道”,提供退工档案审核服务;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市及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领导小组,督促“十项承诺”工作的开展。就业管理机构要建立工作班子,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健全服务功能。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公共就业服务长效机制。
3、落实目标责任。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抓分解、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