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到2020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0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举措,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131”总体要求提供重要保障。
我省将从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体制,从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创新工作体系,完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等6个方面,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基本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劳动安全卫生、职工休息休假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发展,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同时,全面推进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到2020年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与职工就改善劳动条件、职工休息休假和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到2020年全省已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规范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完善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办法,督促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工作并依法支付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