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发布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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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扬人社[2012]192号)精神,从2012年6月1日起,仪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3元。
最低工资标准内容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仪征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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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2:29: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