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强新农保制度吸引力
--高邮市第三次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待遇
在2007年、2008年连续两次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高邮市第三次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此次调整待遇的对象和标准为:参加该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已办理了领取待遇手续的人员,月领取标准在270元以下的部分按12%增发;270元至600元以下部分按10%增发;600元以上部分按5%增发(“以下”不包括本数)。据统计,享受此次调整待遇的对象有3000多人,领取对象月增资最高达100元,调整后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200元/月。
建立正常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让更多的参保农民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这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的有力举措和具体体现。近年来,高邮市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2007年开始,市政府投入100多万元连续三次调整新农保待遇,新农保制度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农民参保的热情也明显高涨,这有力地促进了新农保扩面征缴工作,预计今年该市新农保参保人数将超过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