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作思路
一、大力发展民生事业
1.继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禅城区各项长效救助机制;推动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纳入“佛山市社会保险综合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实行网上实时结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和提高救助标准;继续开展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收入家庭的核定机制,争取出台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制度,推进低保业务网上审批工作。
2.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十个标准,在全区各社区铺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至2012年底,力争全区50%以上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继续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人群范围,除了“九种老人”全部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外,不断普及到其他社会老人,由政府出资为80岁以上在本区居住的禅城区户籍老人免费安装助老呼援系统终端。
4.继续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增加基层老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点,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老年维权服务网络,积极拓展老年法律工作领域和内容,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5.继续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对居家安养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推动建立区级特殊教育学校。
二、创新城乡基层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1.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三位一体”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理顺基层政府与社区关系,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社区,试点开展“六个一”工程建设。二是不断完善社区自治体系,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社区事务执行情况,提高社区自治程度。三是编制禅城区智慧社区建设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建设智慧社区,运用新思维新手段实行精细化管理,将政府管理和服务有效延伸到社区。
2.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一是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丰富公开形式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区基层政权民主管理工作水平。二是探索村务民主管理新途径。设立村务监督委员、在外来人口集中的村探索设置“特邀村民代表”,强化村委会对村民小组的力度,建立村委会成员责任追究制度。
3.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一是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实行工商经济类、社会服务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度,并通过简化程序、降低门槛等措施,吸引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二是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建立我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制定社会组织扶持机制,在减免税收、资金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社会组织更多的支持;三是推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公平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并将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委托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的准入资格挂钩。
4.推动社工服务发展。一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并在人才管理、岗位设置和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规划。二是建立社工登记管理机构。成立区和镇(街道)社工登记管理机构,统筹和发展社工队伍;成立社区社会工作者工作站,整合社区社工资源,全面开展社区社工服务,探索在社会救助、慈善、优抚、养老、助残等社区服务中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引入社工服务。三是培育发展社工服务机构。引入外地社工机构对我区的社工队伍进行督导、培训和发展,逐步壮大我区的社工人才队伍,引导成立本地社工机构。
三、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1.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农村党组织、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和关系,推动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经营事务的分离,使这些组织能各行其政,各负其责,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管理中的应有作用。
2.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农村股权固化工作;抓好“两个平台”建设,推动农村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应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农村财务管理。
3.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各项事业。推进名镇、名村和省级“三化同步”的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名镇名村;加快旧村改造,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地铁商圈,培育城市综合体项目,提升城市品质和集聚力;抓好都市型产业基地建设,打造特色精品园区。
四、加强统一战线和外侨工作:
1.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外交流交往力度,积极拓展友好城市交往,提高禅城在海外知名度和赞誉度。加强沟通联系,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最广泛地团结港澳台和海外乡亲,推动本区与港澳台侨的交流合作,为我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献计献策,添砖加瓦。做好区海联会和台商联谊会的换届工作。
2.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加强广泛联系,积极发展壮大工商联力量,发动异地企业家入会,与异地商会开展互动联谊,更好地发挥工商联作用推动非公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团结组织动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社会建设事业。
3.加强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民族进步团结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和管理。做好宗教信教群众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强化群团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在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中的优势,特别是要发挥基层工会、基层团组织、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建设好外来工维权服务平台、妇联家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市民志愿认证计划,通过工青妇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各级群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配备好领导班子,配强干部队伍,健全群团组织工作网络,保持群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