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滇人社部门签署第四次备忘录将在五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十三五”沪滇人力资源帮扶合作期间,上海将充分发挥技术、资金、信息、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我省人才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医疗保险、劳务服务、干部培养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系列***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精神,根据今年上海和云南两省市党政主要领导互访期间提出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深化对口帮扶的意见精神,9月2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2020年沪滇人力资源帮扶合作工作备忘录”(“十三五”沪滇帮扶合作备忘录)在昆明签署,这是自1996年沪滇对口帮扶合作开展以来,两省市人社部门第四次签署帮扶合作工作备忘录。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崔茂虎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时惕与云南省人社厅副厅长刑渭东签署了备忘录。
为此,云南人社厅与上海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充分发挥两地优势互补作用,进一步拓展和做好沪滇人力资源开发、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培训、劳务服务与培训、医保异地结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以及互派干部培养锻炼等方面工作。
一是在人才合作方面。建立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信息发布帮扶机制和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活动帮扶工作机制。互设人才引进窗口。支持上海市高层次专家赴滇设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共同开展“科技扶滇●人才行”活动,围绕云南产业发展每年组织若干批上海高层次人才赴滇进行调研、科技咨询和智力服务,对当地经济发展、产业规划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科技合作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在高层次人才培训合作方面。继续开展好上海对云南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训合作工作。“十三五”期间,上海市人社局将帮助云南培训1500名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特别是金融与资本运作、信息化及其运用、城市规划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根据需要,每年由上海组织1—2批人力资源等领域专业(职)人员赴云南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和送教活动。
三是在医疗保险合作方面。沪滇开展医疗保险经办合作,共建异地安置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制度,实现双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就医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四是在劳务服务与培训合作方面。完善劳务用工信息互通平台。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云南民族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运营管理经验、师资培训、技能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帮扶合作。将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纳入上海“就业援藏”工作帮扶范围,帮助受援地区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推动跨区就业。
五是在互派干部培养锻炼方面。进一步加强双方干部挂职交流和锻炼培养,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为云南省人社系统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提供培养平台。沪滇双方根据人社系统干部培养需要,探索开展互派干部交流培养,推动双方更深层次业务交流与干部队伍建设。
自沪滇对口帮扶合作开展19年来,沪滇人社(劳动人事)部门广泛开展互访交流,建立对口帮扶合作机制,逐步充实完善帮扶内容,共同商定以人才培训、对口帮扶、劳务输出培训安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备忘录和实施方案。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合作、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两省市人社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通过沪滇合作人才培训项目,上海市为云南省培训了近3000名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云南组织劳务输出4万人到上海务工,带动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15万人次赴沪务工,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