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事局重视加强人事法制建设
青岛市人事局重视加强人事法制建设
日期:2008-09-12|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青岛市人事局把人事法制建设作为打造“科学人事、阳光人事、公平人事”的首要任务,从人事调研、法规制定、法制教育和执法监督四个环节入手,着力推进人事法制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着眼科学决策,加强人事政策调研。把人事调研作为实现人事决策科学化、强化人事法制建设的基础。围绕公务员法实施、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重要政策出台前调研论证制度,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设岗管理、公务员法配套政策、编外人员计划管理等专题调研,起草相关意见,提高了政策的科学性。年内对调研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年底开展评比和通报,通过调查研究***人事工作难题。
着眼规范长效,健全人事法规体系。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对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类型进行统一规定,并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审定、下发、备案等规范程序做出明确要求。重要文件出台、重要政策实施必须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专项业务会集体研究,并明确规定未经调研论证、未经法制部门审查、未征求意见的文件不予研究,有效避免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盲目性、被动性,增强了科学性、民主性。
着眼素质提升,强化人事法制教育。把人事法制教育作为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高人事干部队伍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在局机关开展了“周学、月讲、季考、年审”活动,即每周确定一个专题自学、局党组成员每月进行一次专题辅导、每季度组织一次政策法规考试、年终审核学法执法情况纳入考核。
着眼依法行政,完善人事执法监督。制定出台《行政问责》、《作风检查》、《办事公开》、《首问负责》等十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人事纪律制度,从制度上约束、规范人事干部的执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