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15人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推进阳光仲裁,重调解、轻裁决,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作为调解仲裁工作的根本取向,有力提高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社会公信力。近日,仲裁委成功调解一起集体劳动争议,妥善处理了劳动纠纷,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稳定,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该劳动争议涉及15名劳动者,均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双方合同到期后,公司由于经营原因未再续约,且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15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未获得经济补偿,且双方协商后未达成调解协议,因而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考虑到劳动者调解的愿望非常强烈,即时组织工作人员从三个方面入手对案件进行调解。一是重心前移,预防矛盾扩大化;二是细心疏导,防止员工情绪化;三是耐心解释,确保法规明白化。
工作人员在平息劳动者心情,调查了解基本案情后,决定从公司方入手,多次***向其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摆事实,讲明道理,释清法律,阐明调解与裁决的利弊。同时,通过公司法律顾问作了大量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在开庭前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分两次将补偿款5万余元支付给劳动者,本月上旬公司克服资金周转困难将补偿费用全部履行到位,分发到15名劳动者手中,劳动者收取补偿款后到仲裁委员会申请撤诉。至此,15人劳动争议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庚浩、施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