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十二五期间珠海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意见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十二五”期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应急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十二五”期间珠海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发你单位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9日前报我局办公室。
***:《“十二五”期间珠海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李昌海;传真:2121301;邮箱:zhjyb3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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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珠海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征求意见稿)
序言
(一)编制目的
在2011年至2015年,不断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应急平台体系和各学校应急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全市教育系统综合应急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促进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作贡献。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十二五”期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针对我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等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环节的不同要求,统一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
(四)规划定位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和细化教育系统有关应急体系的部署。以相关专项规划为支撑,提出全市教育系统应急体系建设的方向、任务和目标。充分利用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应急信息、队伍、设施等现有资源,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一、应急体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应急工作基础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决定,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全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1.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初步形成。各区教育局(社会发展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已基本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2.应急机构建设基本完善。教育系统初步建立了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教育局成立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和六个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区教育局(社会发展局)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机构。
3.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均已成立了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监测、隐患排查、险情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市学校、区(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三级信息报送网络已初步形成并日趋完善。
4、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近年来,市教育系统通过开展应急工作演练,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应急防范工作宣传,提高了组织应急工作的能力,较好地处置了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二)薄弱环节
1.全市教育系统应急机构建设以及应急管理人员亟待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各类专业应急人员匮乏,专业培训基础条件欠缺,各种培训、演练活动不足,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实战需要。
2.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和保障能力,大中小学生“三防”(防火、防地震、防溺水)等应急常识宣教和技能普及工作,各大中小学生自救互救和逃生本领有待提高。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缺乏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运输能力,应急保障专项资金还比较欠缺。
3、中小学校校舍抗震加固防灾避险安全工程建设需要加强。
4、全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体系和突发防范预警能力建设需要加强。
(三)面临的形势
1.事故灾难方面。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各种意外伤害、拥挤踩踏、交通事故和校车安全依然不容忽视;学校“三防”能力比较薄弱,预防和处置火灾、地震、溺水事故刻不容缓。
2.公共卫生方面。一些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大都在学校食堂就餐,预防食物中毒、恶意投毒和传染性疾病扩散等工作仍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任务;对于实验室存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的学校,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是学校的应急防范工作的重点工作。
3.社会安全方面。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群体性事件也比较突出,防范社会人员对师生人身安全的侵害,及时化解教育内部各种矛盾至关重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终极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与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确立“建制度、强队伍、打基础、促提高”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强化宣传教育和和培训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全局。坚持“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坚持服务于珠海教育系统稳定大局,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珠海事业发展。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本规划对全市教育系统应急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总体把握应急资源的合理分布,各区教育局(社会发展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信息、队伍、技术等方面的互通交流、潜力开发,实现资源共享。重点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解决制约应急响应时效等突出问题,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应急管理标准,实现应急体系建设规范化,确保应急体系高效、可靠运行。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根据事权划分,市、区教育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并分步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应急体系建设任务。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指挥统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有效减少。
2.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受灾师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最大程度地保障受灾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故灾难类。有效遏制校园事故灾难发生,避免拥挤踩踏、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危险品爆炸、火灾、地震、溺水等较大以上事故的出现。
公共卫生事件类。做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有毒化学品流失等较大以上事件的发生。
社会安全类。校园治安防范和突发群体性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校园网监测预警机制更加严密,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更加快速、有效。
考试安全类。各类教育考试组织更加严格、规范,杜绝试题泄密和各种违规事件,保持教育考试良好的社会信度。
三、主要建设任务
针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优化我市教育系统应急资源布局和融合,增强应急管理和处置综合能力,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的原则,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建立学校、乡(镇)教育办、区教育局(社会发展局)、市教育局点面结合的监测网,重点加强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考试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区教育局(社会发展局)及各级各类学校现有的办公资源网,实现跨区预警信息反馈、汇总、分析、研判,提高信息报送或发布效率和精度;加强关键部位和基础设施的监控,对关键部位和基础设施实行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定期排查和限期整改。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依托现有信息资源和指挥系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统筹规划市、区、乡镇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应急平台和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信息汇总、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和总结分析等功能。“十二五”前期,重点完成市、区级教育系统应急指挥机构及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综合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整合;“十二五”末,完成市教育系统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三)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学校专(兼)职应急处置骨干力量培训,健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专业工作组建设,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有人、有序、及时、有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家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市的应急咨询专家网络,开展专家咨询、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四)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受灾师生安置和学校恢复能力建设,积极动员教育系统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好对灾区学校恢复重建的人员和物资援助,形成政府主导、教育参与、运转高效的恢复重建机制;建立灾情信息通报机制,在临时安置场所设立公共信息传播设备,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救助服务站;积极开展教育系统抗灾捐助活动,动员、鼓励教育工作者加入抗灾志愿者行列。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体系建设
加大应急知识普及与宣传力度,增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素质。编辑以大中小学生为对象应急教育课程,每个班级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达到4课时以上。依托学校现有资源,加强培训和演练基地建设,着重提高学校应急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力争2015年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依托学校、乡(镇)教育办、区教育局、市教育局信息收集传输主渠道,建立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完善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准确地报送或发布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二)市教育局应急平台
依托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办公业务资源网络,以应急指挥场所、应急管理数据库、移动指挥系统为框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建设基础支撑和综合应用系统,确保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高效统一、贯通上下的应急平台,实现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事态***、决策会商和指挥调度等功能。
(三)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
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每个区选择1至2所学校作为培训基地,增加应急管理培训相关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充实师资力量,聘请专家学者,开设应急管理系列课程,建成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
(四)建设综合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学校,建设以隐患监控、信息发布、志愿服务、科普宣教、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工程,提高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五)学校安全工程建设
根据《“十二五”期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的任务,制定《珠海市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规范》。按***和省部署,抓好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应急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并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考核规划执行情况,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大应急管理工作投入
“十二五”期间,实施全市教育应急管理工作明确的各项任务,需要的经费支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大投入,确保各项体系建设、种类培训、应急物资和宣传资料能够顺利实施到位。
(三)落实法规规程
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做好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相关地方规章的衔接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加强部门行政监督。
(四)加强人员培训
在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不定期地举办短训班或专题研讨会,对基层学校校长进行培训,提高其公共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