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司法行政简报第12期
九月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要工作
数据分析与情况综合
一、数据分析
1.人民调解:本月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1015宗,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010宗,调解成功率为99.5%。矛盾纠纷受理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6.6%,比8月份上升25.6%,调解成功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6%,比8月份上升0.8%。一是从受理单位来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镇街司法所调解中心)受理190件,占受理总数的18.7%,与去年同期对比上升163.9%,比今年8月份上升179.4%;驻派出所、法庭、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693件,占受理总数的68.3%,与去年同期对比上升23.8%,比今年8月份上升12.7%;村居调委会受理125件,占受理总数的1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6%,比今年8月份上升6.8%,市医调委及其他人民调解组织受理7件,占受理总数的0.7%。二是从区域来看,香洲区受理纠纷334件,占受理总数的32.9%。斗门区126件,占受理总数的12.4%。金湾区234件,占受理总数的23.1%。高栏港区188件,占受理总数的18.5%。高新区34件,占受理总数的3.3%。万山区4件,占受理总数的0.4%。横琴区88件,占受理总数的8.7%。三是从案件类型来看,人身财产损害纠纷共267件,占受理总数的26.3%,比今年8月份下降3.3%;家庭纠纷与邻里纠纷共90件,占受理总数的8.9%,比今年8月份下降1.1%;合同纠纷113件,占受理总数的11.1%,比今年8月份上升46.8%;其它纠纷共151件,占受理总数的14.9%,比今年8月份下降4.4%;其中涉及赔偿545件,占受理总数的53.7%,比今年8月份上升19.8%,涉及赔偿金额合计为715.97万元。
2.法制宣传:本月开展专场普法活动108场次,受教育19011人次,其中香洲区开展30场次,斗门区开展18场次,金湾区开展52场次,高栏港区开展1场次,横琴新区开展1场次,市直成员单位开展6场次。上法制课45场次,受教8441人次,其中香洲区24场次,斗门区15场次,金湾区2场次,市直成员单位4场次。编辑法制宣传栏92期,出动宣传车10次。
3.法律援助:本月共办理各类案件133件,同比增长11%,挽回经济损失70万元;受援人数146人,其中农民工98人,外来人员18人,本市30人;接待来访来电1073人次。一是从区域来看,市法援处办理33件,同比下降25%;香洲区法援处办理20件,同比下降62%;斗门区法援处办理57件,同比增长418%;金湾区法援处办理11件,同比增长83%;高栏港办理4件,同比持平%;高新区办理8件,同比增长700%。二是从案件类型来看,刑事案件22件,同比下降57%;民事案件111件,同比增长54%。
4.公证:本月共办结各类公证案件3287件,同比下降4.8%,避免经济损失4267万元,参与市重大工程建设2次。一是从区域来看,市公证处办结2420件,同比下降1%;香洲区公证处办结271件,同比下降7.2%;斗门区公证处办结418件,同比下降15.9%;金湾区公证处办结178件,同比下降19.5%。二是从案件类型来看,国内经济公证435件,国内民事公证1805件,涉外公证698件,涉港澳台公证349件。
5、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截至2012年9月30日,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在册668人,本月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3人,减少24人,其中矫正期满解除矫正23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一是从犯罪类别划分为:管制2人,其中被宣告禁止令0人,缓刑591人,其中被宣告禁止令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22人,剥夺政治权利14人。二是从犯罪类型划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罪0人,危害公共安全罪98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9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30人,侵犯财产罪8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92人,贪污受贿罪56人,渎职罪3人。三是从户籍划分:城镇户口460人,农村户口203人,港澳台籍4人,外国籍或无国籍1人,其他0人。从性别划分为:男性598人,女性70人。四是从民族划分:汉族6***人,少数民族4人。五是从年龄情况划分:未满18周岁21人,18至45周岁4***人,46至60周岁162人,61周岁以上21人。六是从文化结构划分:大专及以上118人,高中或中专189人,初中及以下361人。七是从就业、就学情况划分为:在校就读13人,就业416人,无业239人。此外,本月受到社区矫正机构警告0人,受治安处罚0人,裁定减刑0人,重新犯罪1人,居住地变更0人。截至本月底脱管人数为0人,监狱、看守所押送暂予监外执行3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中,累计撤销缓刑2人,累计警告3人,累计居住地变更6人,累计重新犯罪4人,累计宣告禁止令2人,累计接收1104人,累计解除矫正436人。
6.基层矛盾纠纷排查:本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6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2宗,涉及人数470人。
7.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本月在册强戒学员681人,其中在所强戒586人,所外就医6人;本月新增学员30人;解除强戒34人;开展课堂教学4场次2388人次;社会帮教2场次1194人次。
二、情况综合
1、日前,市检察院魏良荣副检察长一行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正泉等同志的陪同下,到斗门区局社区矫正办对该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魏良荣对斗门区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工作开展中的环节和做法展开了交流与探讨,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兼法制局局长蔡基生等参加了会议。
2、近日,市劳教所获得了由司法部颁发的“全国劳教(戒毒)场所生活卫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该所开所以来取得的最高级别集体荣誉。
3、9月3日上午,省劳教局肖德云书记带领检查组对劳教所“百日防护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劳教所所“百日防护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签订《广东省劳教戒毒系统“百日防护期”维稳责任状》。
4、9月7日,市劳教所召开全体干警职工大会,进行“百日防护期”维稳工作再动员,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
5、9月12日,市劳教所邀请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6名社会监督员来所开展社会监督活动。社会监督员深入到强戒学员的学习、生活、习艺现场,对干警在执法活动中的执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劳教所积极保障学员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6、9月20日,金湾区委常委拜燕、区司法局局长罗科平一行到市劳教(强戒)所进行节日慰问,参观了院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与部分金湾籍强戒学员进行了亲切交谈,鼓励他们戒断毒瘾,认真学习,重返社会后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
7、9月21日上午,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正泉同志一行到金湾区调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分别听取了区司法局及各司法所负责人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了今年以来两镇司法所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就存在问题进行了探讨。金湾区局党组书记、局长罗科平等领导及各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
8、9月25日、26日,金湾区司法局局长罗科平、副局长陈志武等一行分别到三灶镇鱼月、金海岸社区、红旗镇沙脊村对社区服刑人员重点对象进行家访,认真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经济来源、工作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悔罪表现。
9、9月28日上午,金湾区委常委拜燕带领区党政办、区司法局及三灶镇负责人等一行深入挂点村——鱼林村,召开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动员法治村居创建工作。
10、9月28日下午,香洲区司法局召开2012年第三季度司法所工作例会,总结交流了第二季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十八大、珠海航展召开前各项维稳工作。
市司法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