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部分单位用水户用水计划的通知
请点击:珠海市年用水计划(调整)申请表
各单位用水户: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依据《珠海市供水用水条例》,我局制定了《2014年单位用水户用水计划》(下简称《计划》),现予以公布,特此通知。
同时,就本《计划》作出以下几点说明:
一、本《计划》是依据各用户2011、2012、2013年三年的用水量及用水增长率等情况制定。
二、本次《计划》主要涵盖年用水量在3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用户。
三、2014年用水量超出《计划》的用户,将依照《珠海市供水用水条例》,对超出《计划》的水量征收加价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内的按照1.5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上的按照2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
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计划》有调整需求的,请从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网http://www.zhhnys.gov.cn《珠海市年用水计划(调整)申请表》,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如与增加用水量相关的批复、文件、公告、证书、证明;扩产、产能增加证明;生产、营销、租赁等商务协议或合同;设计单位的证明等)在12月30日前到我局水保和供水科办理计划调整手续。
五、接到《计划》通知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调整手续的,视为同意《珠海市单位用户年度用水计划下达表》中的年计划水量。
六、下达用水计划的目的不是为了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而是为了不断提高用户用水水平和用水管理水平,提高我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请各用户不断提高自身用水水平,为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贡献。
七、由于我市实施用水计划管理刚起步,工作中难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请各用户给予批评指正,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便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咨询电话:2268902、2616827,传真2262603。
通邮地址:香洲区镜山路79号207房水保供水科。
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