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手册带您了解贵港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继二手房交易商业贷款可“带押过户”后,贵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实现了“带押过户”!根据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6部门《关于印发贵港市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贵自然资发〔2023〕12号),在贵港市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实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
相较于传统模式下,卖方须还清原住房贷款、解除抵押、办理交易过户、买方重新设立抵押等多个环节,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简化了交易流程,缩短了交易时间,减轻了购房人筹措资金的压力,能够有效缩短房产交易周期,满足刚需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吧。
首先,申请提前还款和申请新贷款
1.买方向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贷款资料,同时卖方向原贷款人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和带押过户申请。
2.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四方协议书》。
3.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并向买方出具同意贷款书。
其次,办理房屋过户
4.买家支付首付款到约定的监管账户。
5.买卖双方在“一窗受理”窗口申办“带押过户(转移登记)”手续。
6.买卖双方网签合同。
7.买卖双方缴纳登记费用,并完成缴税。
8.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完成转移登记审批手续(若涉及查封不能办理过户即退回申请,相关后续操作由买卖双方,银行方及担保方协商处理)。
最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9.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并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金融机构凭《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发起买方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批。
10.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买卖双方及四方协议书的约定放款。清偿原贷款余额,将剩余款项退至原业主指定账户。同时,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不动产登记系统发起申请注销原抵押权登记。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带押过户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未过户完毕的不动产权证(卖家房产证)
3.收款收据、转账到监管账户的***
4.房屋买卖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未能获取的需提供)
(二)卖方确定原贷款:银行剩余应还本金利息,并准备一张***
(注:***需要确定开户行,打款时使用)
(三)买方确定贷款银行、首付款及贷款额度
(四)过户完毕后提供:
1.存量房买卖合同
2.交易税票(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3.过户完毕的不动产权证
(注:所有证件都需提供原件核验,申请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