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对已上市企业开展环保后督察
日前,市环保局首次对2007-2008 年通过上市环保核查的部分企业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督查范围包括相关企业及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辖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利用募集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企业。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分赴现场逐一检查了企业稳定达标情况和承诺落实情况,对企业下一步环保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从总体情况来看,各企业能履行环保承诺,自觉加强融资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未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今后,对上市企业的环保后督察将纳入本市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中,并做到常规化、制度化,使之成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延伸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