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顺应急(杏)执行催告〔2022〕2号)
公 告
佛山市顺德区三锐木制品实业有限公司:
本单位于2022年8月1日,对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顺应急(杏)罚〔2022〕9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本单位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履行上述行政决定。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你单位已结业搬迁,电话空号,下落不明,也未留下其他联系信息,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顺应急(杏)执行催告〔2022〕2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顺应急(杏)执行催告〔2022〕2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27388576 邮政编码:528325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33号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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