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南海区水产养殖保温大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
九江镇“2017年南海区水产养殖保温大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并将于本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村(居)、社区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积极组织需建设水产养殖保温大棚的养殖户、养殖企业申报。
一、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扶持对象和奖励标准
1、扶持对象:水产亲本保种越冬优先,优质水产(笋壳鱼、宝石鲈、花鳗、罗氏沼虾、罗非鱼等)及观赏鱼为重点。
2、奖励标准:区镇两级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项目实施单位1500元/亩(其中区级财政负担1000元,镇级财政负担 500元)的奖励。
(二)申报对象和建设标准
1、申报对象: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是村(居)委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2、建设标准:新建水产养殖保温大棚连片面积达10亩以上,单棚面积达3亩以上;大棚框架牢固安全,棚顶与水面高度达 3米以上,棚架的主力柱间隔不超过2米,主力钢丝间隔不超过0.5 米,采用耐用薄膜,全覆盖。所建大棚配备充足的增氧设备,具备冬季养殖和防寒越冬的功能。
(三)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
1、由养殖户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进行汇总后提交《2017年南海区水产养殖保温大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6份)经所在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
2、镇(街道)农业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汇总后在镇(街道)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村(居)委会将本村(居)申报情况在所在村(居)委会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以镇(街道)政府的名义行文上报区农林渔业局审批。
3、区农林渔业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按照先后扶持批次和择优筛选条件,确定2017年度水产养殖保温大棚建设项目扶持名单。
二、具体要求
(一)在2015、2016年度已获得以奖代补的养殖单位(户)不得再通过其他形式进行申请,请填报时认真排查,以免影响未获扶持养殖户的申报。
(二)执行中如有问题,可径向社会工作局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林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81865604。
九江镇社会工作局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