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能源监察监测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热电联产机组审(复)核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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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根据省经信委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热电联产机组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函字[2012]206号)的要求,东营市能源监察监测中心对全市电厂进行审核认定。
根据电厂申报认定的机组,严格按照《山东省热电联产机组认定办法》的要求,采取前期审核企业上报材料,后期现场做好检测、采集测试日数据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通过现场审核,确定该家企业符合认定条件。编写热电联产报告,积极筹备,从而争取企业能够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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