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开展新环保法宣传贯彻工作
为了迎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加深社会公众对史上最严厉环保法律的理解,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近日,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79家环境敏感企业负责人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为期一天的新《环保法》学习培训会议。
培训由县环境保护局特聘律师杨崇智、县检察院预防犯罪科科长侯双忠、环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组长薛轶、副局长赵德永、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何波涛分别就新《环保法》的突出亮点、新形势下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及环境监察执法、“两高”司法解释及两法衔接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相关政策、固废危废医废的管理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围绕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结合县内重点排污企业实际情况、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和新法修订的历史背景、政策亮点、关键条款,五位领导深入浅出地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剖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环保义务和环境管理要求以及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阐述了企业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诠释了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局面,强化了环境保护监管、监督、执纪、问责的关系,使参会人员进一步了解到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增强了执法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行政的履职水平,提升了企业对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此次培训共发放培训资料200余份。
县环境保护局还将通过分批次、分行业、分时段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新环保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生产经营,增强公众参与环保的力度,促进环保信息公开透明化,不断提升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能力,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强化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新的力量。(县环境保护局 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