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6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工作圆满结束
经省职改办批准,我市2016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会议于8月12日在郑州召开,会议为期6天,评审工作于8月17日顺利结束。为保证评审活动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力求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平、公正,省人社厅职称处处长王曙辉同志参加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副处长周江波同志、调研员杨海涛同志全程驻会指导工作。评委会实行了封闭式评审,并邀请局纪委对讲课答辩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为做好这项中小学教师广为关注的工作,在职称评审过程中,我们重点做好了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异地选取考官,提高评审“公信力”
组织评审、开展讲课答辩旨在进一步提高高级教师的评审质量,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必须抽取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精的考官,同时也为避免 “人情风”。因此参与本次评审和讲课答辩的36名考官,全部由省职改办从洛阳、南阳、济源和开封选取具有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的省市级名师、优秀教师、学术带头人担任。进一步提高了职称评审的学术性,减少非正常因素对职称评审的干扰,确保了职称评审的“公信力”。
二、采取多种措施,精心组织讲课答辩,
对讲课答辩每个考场、候考室和备课室均启动***录音设备,对讲课答辩工作实施全过程、全范围录像监控。并在全省率先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杜绝“替考”等作弊现象。讲课内容由使用计算机随机抽取,答辩题由考官根据应试者所抽取的教材及讲课内容随机提问。通过讲课考察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通过答辩考察申报人员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教学思想等,从而可以直观和客观地评价申报人员是否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教学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在讲课答辩、小组评议、大会表决等环节中采取“全屏蔽”等措施,对所有考官、应试者、工作人员进行封闭管理,整个考区、会议区使用无线电屏蔽仪,全天候、全方位屏蔽;统一集中保管考官、应试者的通讯工具,局纪委对讲课答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对因弄虚作假取消任职资格的人员,列入“黑名单”,按文件规定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四、严格标准条件,认真组织评审
评审工作全封闭进行,评委们按照评审标准,以申报人的参评材料为依据,通过讲课答辩面试等形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会议中评委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充分讨论,审阅材料认真细致,讨论问题充分客观,评价水平公正公平。在听取学科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的为评审通过。今年,我市共申报710人,经评审通过521人,通过率为73.38%。
(职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