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1〕50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委,省直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 “一升三降”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口计生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村(居)人口计生专干,省直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十一五”以来已经获得过市(厅)级以上表彰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名额为30个,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名额为4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
2.业务水平领先。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扎实,能够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氛围。多年来,整体业务工作在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3.工作保障有力。管理服务网络健全,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职业化工作人员队伍。能够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
4.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勤政廉洁,作风民主,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党群、干群关系融洽,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程度高。
5.近5年来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投诉、上访事件。
(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业绩显著。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求实奉献,有所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作风过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4.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新途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对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口计生委将对拟表彰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并考虑其一贯表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须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被推荐的个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征求干部管理部门的意见,担任领导职务的还须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厅级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的比例控制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各设区市推荐人选中必须有乡或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先进集体中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占比例不少于下达名额的65%。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报送如下材料:1、《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3)或《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4)一式3份(表格可在江西省人口计生委政务网);2、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3、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报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设区市人保局、人口计生委的推荐报告(包括推荐评选情况、公示情况、考察情况等);5、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以上材料请于2011年12月12日前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
五、 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口计生委联合成立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1),负责本次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
联 系 人:朱琏 敖力勋
联系电话:(0791)88107913 88105762
传 真:(0791)88106658
电子邮箱:jswalx@jiangxi.gov.cn
联系地址: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一路239号)
邮 编:330096
***: 1.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表彰名额分配表
3.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李舰海 省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徐国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邹国荣 省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刘万平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何庆明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罗琪琳 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主任
朱 琏 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副处长
办公室主任:朱 琏(兼)
成 员:饶丽芬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副调研员
敖力勋 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主任科员
***2
名 额 分 配 表
单 位 | 先进 集体 | 先进工作者 | ||
处级 | 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 其他人员 | ||
南昌市 | 3 | 6 | 1 | 1 |
九江市 | 3 | 1 | 2 | |
景德镇市 | 2 | 1 | 1 | |
萍乡市 | 2 | 1 | 1 | |
新余市 | 2 | 1 | 1 | |
鹰潭市 | 2 | 1 | 1 | |
赣州市 | 4 | 1 | 3 | |
宜春市 | 3 | 1 | 2 | |
上饶市 | 3 | 1 | 3 | |
吉安市 | 3 | 1 | 2 | |
抚州市 | 3 | 1 | 2 | |
省直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 |
| 3 | ||
省人口计生委 |
| 1 | ||
合 计 | 30 | 40 |
***3
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
推 荐 审 批 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填 报 时 间:2011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用钢笔或微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单位名称是指被推荐单位全称,不要简化填写;单位级别指单位行政级别或参照级别,没有级别的可不填,人员总数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的奖励指所获县(市、区)级以上(含)奖项;
四、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微机填写要使用仿宋四号字;
五、此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 。
单位名称 |
| |||
负责人姓名 |
| 职务 |
| |
单位级别 |
| 职工总数 |
| |
奖惩情况 |
| |||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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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4
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推 荐 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2011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用钢笔或微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姓名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籍贯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
三、职务、职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的奖励是指所获县(市、区)级以上(含)奖项;
五、工作简历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填起;
六、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微机填写要使用仿宋四号字;
七、此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
身份证号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学历 |
| 学位 |
| 职称 |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
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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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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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
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4
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单位: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综合 治理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5
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干部 管理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综合 治理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审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 1、担任领导职务的须征求组织、审计部门意见
2、此表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